君烨听完,那张黑驴脸总算消失,看似十分不愿,“嗯,那我就勉为其难陪你走一趟吧。”

    闻风直觉自己要岔气了,世上还有这么厚颜无耻之徒,当真是衣冠禽兽,便冷笑两声:“呵呵,您老人家不用屈尊降贵,还是留在魔界调息吧。”

    君烨斜瞄了对方一眼,似是没听见他的话一般,慢悠悠的朝宫殿里面走去。

    “唉,你干什么去,这就生气了”,闻风见状,忙跟上,谁知走了两步,忽见君烨停住脚步,还好他收步快,不然非撞个正着。

    君烨回头,一脸正气,“不是要去人界,我收拾东西去。”

    闻风一巴掌拍上自己额头,他把这厮想的太高贵典雅了,失误失误,谁说江山易改,本性难易,这货沉睡以前,还是配的起谦谦公子这个称呼的。

    闻风环手抱胸的围着君烨转了一圈,一双灵动眸眼将他从头看到脚,惹得君烨顿时不自在,“你要干什么?”

    闻风噗嗤一笑,这厮把他当什么了,他根红苗正,对他不感兴趣,便幽幽开口:“我再欣赏一下你这幅古人打扮,要不拍个照,留个纪念”,说完,忽的变出一个手机,对着君烨咔嚓一声。

    君烨一脸懵懂,倒也没被吓着,闻风将拍好的照拿给君烨看了一眼,嘴里念叨:“小模样不错,适合去演古装男主,绝对一炮而红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是男主?”,君烨再次发问。

    “十万个为什么啊,男主就是演员,明星,一种职业,你若去,绝对是流量大明星,到时候万千少女都为你着迷,家喻户晓,大街小巷全是你的照片,走到哪,都有一群少女追随,哦不,估计连阿姨奶奶都有,实在是拉风”,闻风滔滔不绝的解释道,他们魔族封界九百多年,除了他,很少有子民混迹人界,这货要去人界追妻,吃喝住行总是个难题,不如让他去当个明星,不仅能养活自己,也能混得风生水起,到时候身边莺莺燕燕,准能气死那个没良心的女人。

    君烨总算知道闻风说的是什么,就差怒发冲冠,低沉着声音:“你想让我去当花魁!”

    闻风听完抱住肚子哈哈大笑,笑完后上气不接下气的回道:“老兄,现在花魁这个职业是违法的,你想干,我还不能呢,我可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。”

    君烨真想一巴掌拍死面前这个人,自他醒来,他就一直打趣他,现在有求于他,他忍,等他事成之后,看他怎么收拾他,正所谓君子报仇,十年不晚,想到这,君烨抬起幽深的双眸,似笑而非得盯着闻风。

    正自我作乐的闻风,感受到一股你等着的意味,便立刻敛笑收气,这货爱记仇,他要适可而止,免得被却磨杀驴,“走吧,什么都不用准备,到了那边,咱们都得改头换面,不然容易被当成异类。”

    君烨听完,便明白了,许是要变成那天他所见的画面,想到这,他摸了一下自己垂下的青丝,还记得她曾轻抚他的头发,柔情道说:烨,你的发丝真美。

    说走就走,来一场艰难十足的追妻之行。

    出了魔界,落脚点便是云市一高端小区别墅区,闻风已换回人界的装扮,只见他一身灰色家居服,蓄着一头短发,五官菱角分明,英俊异常,唯一不和谐的,他戴着一副眼镜,分明就是他的脸,怎么感觉似变了一个人。

    见君烨眯着眼打量着自己,闻风忽感害羞,真是见鬼了,他这几百年都不知道羞耻的心,还真是害羞了,便假装咳咳了两声,其实吧,他也是个爱美的男人,在人间,相貌真的可以当饭吃,哈哈。

    君烨打量结束,弯起嘴角,难得说了句:“不错,不错,还算有个人样,记得把我打扮的比你俊朗些”,说完便直接蹦上白色布艺沙发,一双长腿搭在对面的茶几上,好不自在,心想这地方确实耳目一新,如果他一副人族模样站在她面前,她又会是怎么一副表情,惊讶,惊喜,或是无情、厌恶......

    闻风捂住心口,就差心绞痛发作,他是眼瞎吧,他这幅模样,怎么叫有个人样,不是他自恋,他绝对是集美貌与智慧一体的那种男人,还是极品,还有他的家,看来是要遭殃了,他真是不远万里请了个爷回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