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梦小说屋>青春都市>草根太子爷 > 第二十二章不是冤家不聚头
    第二十二章不是冤家不聚头

    熊松茂砸锅卖铁辰阳不清楚,不过今天这会所生意确实不错,瞅辰凯歌一脸兴奋鸡动模样,恐怕也很少来这种风月场所潇洒。而杨方旭、李伟、熊松茂三个畜生,一看就是属于面子天下第一,丝毫不介意被人宰的客人,其实这群小王八蛋,跟很多出来跋扈的红二哥们同出一辙,基本上只出人场,不出钱场,屁股后面有的是人给他们买单。

    酒还没喝几口,就有一个三十岁出头,人模人样的男子端着一杯洒飘了过来,姿态谦和,很有成功人士味道,架子不低,也算不上傲,上来就敬了一圈酒,说了几句屁话,然后很干脆的走人,不过最后一句话,这帮小子上心了。

    “杨公子,李公子,几位慢喝,今天这单,给在下个机会,让我买!我那边还有几个熟人,恕我不能和几位一醉方休。”然后那家伙告罪一声,轻轻走了,犹如一阵风吹过,尽显八面玲珑。

    熊松茂冷笑,道:“这家伙炒地皮的,身后有些路子和背景,因为很会做人,很多人也卖他一个面子。”

    “愈是表面功夫做到位的人,愈是难以对付。往往迂回圆滑的男人,就愈是阴险。嘿,蝇头小利,其实也是一种收买人收的手段。”辰阳微笑道:“这种人,小事找他,准一个准,要是遇上大事难事,恐怕溜得比任何一个人都快。”

    “阳哥,这大道理我懂,我老子就常跟我说,平日够朋友够兄弟的人,那是酒肉之交;大难之下,两肋插刀,那才叫兄弟和情谊。”杨方旭嘿嘿笑道。

    其余几个小家伙纷纷啄头。

    辰阳见好就收,没再语出惊人,推开窗子,外头景色不错,不过他有点不习惯这场合。

    “那一世”的辰阳,几乎没混过夜店,酒吧,娱乐场所,但身边也几个常混迹灯红酒绿的朋友,耳濡目染,知道这种场合,要么喝个大醉,人世不醒,要么一起打架,争风吃醋;英雄救美的故事也有,不过大多都是拔刀不成反被屠的凄惨下场,但最多的,还是有贼心没贼胆的骚包男,因为水平太低,难勾得美人入怀。

    毕竟一夜情固然够潇洒,但没那几把刷子,想拿下一个初次见面的女人,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。

    酒走了几回,酒精上脑的作用下,加上身上都顶着一个个闪亮的光环,不怕闹事,只怕事不够大。

    杨方旭最先打破了沉默。

    这牲口端着一杯酒,走到邻桌,不顾那桌男士们的杀人目光,风流倜傥走到一个女士跟前,拉着那女人的手就一个劲的花言巧语,展开一番狂轰乱炸的攻势,辰阳已经准奋好为这家伙两肋插刀,因为那桌两个猛男,已经准备动手。

    谁知那位脸蛋还可以,身材可以,长着一双长腿,几乎熟透的美女并没有因为杨方旭或许是那家公子而心动,委婉也不用,直接骂他混蛋。

    杨方旭则潇洒起身,拔脚便走,颇像一位中世纪高贵骑士,让那颗鲜艳的女士身边的两个成功男士笑得爬在了椅子上猛抽筋。也对,向一个可以做他半个妈的女人发起攻势,没被抽飞也算是万幸了。

    除了杨方旭已经出手,熊松茂也不甘示弱,对一个蹲在吧台上的同年美妹展开潮水般攻势。效果不错,至少弄到了一个联系电话,但是不是什么急救电话,也只有试过了才知道了。

    最最最无所畏惧的勇士当然算辰凯歌,这家伙连口水都免了,直接跳进舞池,装着醉醺醺,扭动身子,摆动双手,与一堆妙龄女子交织在一起,有意无意的摩擦,揩油和挑逗,引发出一股滔天怨气。所幸这家伙长着一张娃娃脸,因为个子不高,十五岁的小家伙,长得貌似十一二岁,这才没惹来滔天大祸,不过一张白白嫩嫩圆圆蛋脸,被几个女人捏得肿红肿红,在痛苦与快乐中进行着。

    七点五十分,熊茂松接到一个电话。

    是荀八哥扣来的,说那妞到位,就在门外,让这家伙去接人。

    熊松茂跋扈起身,或许酒精灌多了,一个没站稳,与一个扎在一堆女人和狗腿子中的帅哥撞在一起。

    双方都是一愣,随后目光交错一起。

    犹如一道火花闪过。

    竟然是熟人,但绝对不会是能把酒言欢的故交好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