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梦小说屋>仙侠修真>千金律师星光闪耀 > 第两百二十章 投资方林姐
    ()跟大部分大公司一样,孟繁花和赫赫被堵在了前台。

    “不好意思,我们主编不在。”

    “姑奶奶,咱们要找人家主编?您倒是早说啊,我查查背景,这样闯进来也见不着人家!”

    秋秋抬起墨镜,被孟繁花赏了一个大没脸!

    赏完大没脸,孟繁花一把拨开了秋秋,因为今天的主角出现了。

    “你还有点用,等会儿我再收拾你!”

    “林姐,好久不见。”

    “诶?繁华?你怎么来了?也不提前打个招呼。”

    “打招呼你可就跑了,我怎么能抓到你呢!”

    “臭丫头!净说实话可不好。走吧,去我办公室聊。”

    林姐带着孟繁花和秋秋直接到了自己的办公室。

    林姐其实是这家出版社的老板,但是林姐后面直接有个投资方,投资方不愿意抛头露面,圈子里的事情都是由林姐处理。

    “说吧,找我干嘛?”

    “卖你版权。”

    “就是你前几天邮件给我那份?”

    “是啊,你快点收着,我偷偷跟你说,上次我让你冒着风险拍我的《仙后》,我直到让你在金主前面为难了,这份当是我补偿你的礼物。”

    孟繁花的意思很明显,她有把握这部翻拍出来的剧大火,所以提前把版权卖给林姐,孟繁花不欠别人人情,她说过的。

    “人情又不是你欠下的,用不着你来还。我也不是看你一个孩子的面子,我是看你妈妈的情分。所以你不欠我什么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不欠我妈的人情!”

    秋秋忍不住笑,因为这句话有点像骂人!

    孟繁花毫不避讳,外人面前她倒是给足了秋秋面子,秋秋只能忍着把笑又收回去,孟繁花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简直比演员的自我修养还要正宗。

    “繁华,孟栀也还是妈妈,你最初给我信息也是用她的名义,所以无论如何,我都只会记你妈妈的人情,而不是你这个孩子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觉得我还是孩子?”

    “你小时候我抱过你,所以我觉得你一直是孩子。”